嘉峪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关于发布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的函
嘉峪关市融媒体中心、酒钢(集团)公司电视台、酒钢日报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三十五条、《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甘肃省国防动员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市将于2026年9月18日组织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进行,请贵单位在2026年9月13日至9月17日发布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特此致函。
附件: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嘉峪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
附件:
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广大市民的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提高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认知度,检验本市防空警报设施的完好率和鸣放防空警报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本市定于今年9月18日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0∶00;下午15:00至16:00。
二、警报试鸣范围:全市城区范围内。
三、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顺序:防空警报鸣放按照“预先警报”“空袭警报”“解除警报”的顺序进行,每种警报鸣放时间3分钟、间隔7分钟。
(一)预先警报:9∶00至9∶03,15:00至15:03,试鸣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9∶30至9∶33,15:30至15:33,试鸣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10∶00至10∶03,16:00至16:03,试鸣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防空警报试鸣期间,请市民和临时来嘉人员在听到警报后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