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发布日期:2026-04-24 11:3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
1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政府部门
2嘉峪关市人民防空服务中心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全省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确因地质、结构、施工条件等原因不能同步配套修建防空地下室,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依法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交纳易地统一建设规定面积的防空地下室所需的工程费用。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及办法由省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建设、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以防空地下室建设造价为基础,考虑国家产业政策和企业、居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根据我省实际情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如下:(一)国家人防重点城市:其中,兰州市每平方米1650元,其它城市每平方米1250元。(二)省属人防重点城市:每平方米1150元。
    下列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一)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住房,减半收取;(二) 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三) 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的单位或个人自用住宅项目,予以免收;(四)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五)政府直接实施的“科教城”示范项目,予以免收。
政府定价
甘肃省物价局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防办 甘肃省建设厅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甘肃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甘价服〔2002〕193号)及《关于〈甘肃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甘价服〔2004〕181号)

3嘉峪关市价格认证中心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4市发改委研究中心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5嘉峪关市工程咨询中心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6嘉峪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管理办公室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7嘉峪关市水文化生态事业发展管理办公室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8嘉峪关市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隶属管理的事业单位
9嘉峪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政府部门属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单位
10嘉峪关市能源局政府部门属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单位
11嘉峪关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政府部门属市发展改革委管理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