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推荐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2-28 14:5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对拟推荐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

先进个人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37号)要求,经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推荐,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研究,现就我市拟推荐的全省开发区建设发展先进个人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影响推荐的问题,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

一、公示对象

何玉娟  嘉峪关工业园区(高新区)管委会公共设施局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2024228日至35日(共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受理反映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址:嘉峪关市和诚西路271号(市人社局)

嘉峪关市胜利南路14号(发展改革委

   话:0937-6789787(市人社局事业科

0937-6312558(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电子邮箱:1473732631@qq.com(市人社局)
jygfgwcyk@163.com发展改革委

   编:73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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