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听证会公告 (第2号)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召开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听证会公告
(第2号)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第21号令)规定,现将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时30分
二、地点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楼会议室(嘉峪关市胜利南路879号)
三、听证方案
按照国家“管住中间、放开两头”(即:管住配气价格,放开气源采购价、终端销售价)的总体思路,建立新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此次改革工作包括:核定分类用户配气价格;理顺分类用户销售价格;建立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一)核定居民、非居民用户配气价格(城市燃气销售企业在城市管网配送环节的中间价格)。
(二)理顺天然气分类用户销售价格。分类用户销售价格=当期门站价格(气源采购价)+分类用户配气价格。
(三)建立气源采购和销售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
1.联动内容
建立气源采购价格(综合加权采购价)和销售价格的上下游联动机制。当气源采购价格发生变动,销售价格根据价格联动机制同向调整。
2.启动条件和联动周期
(1)居民用气。气源采购价与上一周期相比发生涨跌变化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同向联动。销售价格联动上调限额为0.26元/m³,下调不限。联动调整周期为1年。
(2)非居民用气。气源采购价与上一周期相比发生涨跌变化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同向联动。非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幅度不限。联动调整周期为3个月。
3.价格联动公式
上下游价格联动调整金额=(调整期气源综合加权采购价-上期气源综合加权采购价)÷(1-供销差率)。
四、成本监审结论
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和相关政策规定,我委按照《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成本监审程序。
五、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名单
(一)听证人(3名)
孙文山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 莉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科科长
薛胜利 嘉峪关市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科科长
(二)听证会参加人(18名)
1.消费者(9名)
王泽龙 酒钢集团宏兴股份公司不锈钢分公司
石 磊 明珠花园小区15-4-602
任春高 嘉峪关索通公司
张 敏 嘉峪关市明珠花园20-4-401
拓 喆 建设北小区16-1-401
赵昌江 政和街区7-3号
高永福 甘肃瑞程融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俞文君 嘉峪关澄宇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熊洪良 嘉峪关市恒景源铝业有限公司
2.市人大代表(1名)
杨 佳 雄关街道和诚社区副书记
3.市政协委员(1名)
黄玉芳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嘉峪关销售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纪委书记
4.专家、学者(2名)
李军莲 甘肃励致安远谨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
武英健 甘肃筑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副主任、高级工程师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5.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3名)
王亚琪 嘉峪关市统计局工交能源统计科负责人
肖志成 嘉峪关市工信局生产服务科科长
韩小龙 嘉峪关市住建局公用科科员
6.经营者(2名)
马春燕 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徐 瑶 嘉峪关市汇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市场主管
(三)旁听人(2名)
刘培琴 嘉峪关市汇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
刘思琦 嘉峪关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六、新闻媒体
嘉峪关市融媒体中心
酒钢新闻中心
特此公告。
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