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营商环境局召开全市“特定领域”信息数据归集对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中办 发〔202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全国《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2024年版)》最新数据标准和甘肃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要求。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于10月11日上午,在发改委二楼会议室召开全市“特定领域” 信息数据归集对接会议。
会议强调一要坚持扩大覆盖面,涉企信息应归尽归。市营商环境局坚持加强与各企业的沟通协调,确保解决完善水、电、暖企业提供的缺少自然人身份证号和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完整问题,提高我市上报的水、电、暖数据信息的合规率和入库率。协调我市水、暖信息归集报送,确保按时、全量的将我市法人、自然的用水、用暖信息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到位。
二要畅通归集途径,实现统一归集。依托信用信息归集上报平台系统,结合我市实际,建立了由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各供暖、供电、供水等涉企信息“横向推送、纵向流转”的归集途径,将各企业归集的各类数据汇总至市营商环境局审核把关后,统一上传至信息归集上报平台系统,确保上报信息完整、准确。
三要明确责任分工,依法统一归集。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确认信息、抽查检查信息、信用约束和供暖、供水自然人、法人(缴费和欠费信息)及时上报,全面客观反映企业经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