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

发布日期:2022-11-10 17:3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高蕾)记者8日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近日会同中央农办、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通知首次明确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这将为临时遇困群众申请救助提供极大便捷。

通知指出,要加强急难临时救助,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对其他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临时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及时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通知还对加大低保扩围增效工作力度提出要求。通知明确要进一步放宽“单人保”条件,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同时,为鼓励具备就业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员积极就业,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通知明确可给予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的渐退期。

在优化办理流程方面,《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规定低保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通知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要求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的地方,一般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