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关于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5-11-21 08:36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按照全市“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公共收益等问题”工作安排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现将近期排查发现的、群众投诉集中的物业服务企业典型问题案例予以通报。

(一)基本案情

近期,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通过领导留言板、市长信箱、12345热线等渠道,接到多起关于嘉德苑小区物业服务问题的群众投诉,反映该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卫生清扫不及时、公共收益未公示、车辆停放管理混乱、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绿化斑秃严重等问题。

(二)法律依据

《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二款: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服务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嘉峪关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物业服务管理法律法规、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信息以及收费方式和标准,应予持续公示;分摊费用、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每半年公示一次;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决定事项公示期不少于十日。公示期业主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物业服务人应当予以答复。

(三)处理结果

收到投诉后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进行现场查看,并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后续复查发现,该物业公司整改不到位。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我中心对家兴物业公司进行约谈,集中通报近期投诉举报情况,要求物业企业切实履行服务承诺。目前物业公司已加强小区环境卫生的清扫工作,及时更换维修损坏的路灯灯罩等公共设施;按规定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采购并安装绿化带围栏,防止车辆违规停放;制定2026年度绿化补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