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2 19:1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嘉政发〔202149号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嘉峪关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

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郊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

20211210

(此件公开发布)

嘉峪关市“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嘉峪关市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也是消防体制改革后的第一个五年规划。准确把握这一时期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规划好全市消防救援工作,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客观要求,是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维护火灾形势稳定的现实需要。为切实推进“十四五”时期全市消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全市消防工作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第一条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成就。“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型有序推进,城乡抵御火灾整体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升,火灾和应急救援形势保持平稳。

第二条  防救援队伍改革深入推进。根据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办、国办《关于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框架方案》《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完成换装、授衔、正式建制称谓确定和挂牌、全体人员落编定岗工作,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职能移交住建部门,实行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安全监管机制,投入到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主责主业之中。

第三条  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有力落实。市政府每年签订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将消防安全纳入民生工程、平安建设、政务督查和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全市累计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5家,督促整改销案15家。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消防工作,各行业部门认真落实“管理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主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认真开展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第四条  消防救援实战能力加快转型。始终坚持战斗力标准不动摇,建立灭火救援专家组,完善灭火应急救援联勤联动机制,组建轻型地震救援队、站级抗洪抢险分队、轻型化工灭火救援分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专业队等专业救援队伍。紧盯“一高一低一大一化工”灭火救援难题,举办石油化工灭火救援技术、地震救援技术、作战训练安全等灭火应急救援专题培训42期。针对全市灾害事故特点,先后修订编制数字化灭火应急救援作战预案380余份。扎实开展消防全员岗位练兵活动,先后开展50个科目的技能和体能训练,并通过季度比武对抗全面检验训练成果。“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2152 起(火灾1031起,抢险救援、社会救助1121起),出动车辆 3656辆次,出动指战员19687人次,营救疏散被困人员556人,保护财产价值 1.22亿元。先后成功处置了“4·16”安远沟五组PE管堆场火灾、“8·29”G30高速石脑油槽罐车侧翻泄露、“9·4” 迎宾三小区天然气燃爆事故、“10·11”聚鑫达铁合金有限公司油浸式变压器火灾等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

第五条  公共消防安全环境持续优化。指导全市232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完成消防安全示范单位创建。积极开展“智慧消防”建设,推动157家单位、204栋高层建筑接入物联网监控平台。部署开展危险化学品、大型商业综合体、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电气火灾隐患、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打通“生命通道”等专项整治,持续治理彩钢板建筑、城中村等重点区域消防安全隐患,共检查单位39262家,整改火灾隐患68523处,临时查封421家,责令“三停”单位350家,罚款1123.58万元,拘留33人,社会面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

第六条  城乡消防救援基础得到改善。建成1个市级战勤保障大队、1个市级培训基地,南湖消防救援站投入执勤,建成移动式燃烧训练室、消防综合训练架、小型移动式堵漏训练设施。优化消防车辆和器材装备增配,全市消防车辆达到17辆,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灭火救援装备数量达7726件(套)。全面落实《甘肃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截止2020年10月底,政府累计拨付消防业务经费4775.40万元(其中消防业务经费2125.40万元、专项经费2650万元),为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七条  消防救援信息化建设取得进展。全面实施科技强消战略,推动信息化建设提速发展,网络建设、系统应用、安全保障、运行维护、应急通信、指挥调度能力和水平实现了较快发展。消防基础网络全面提速升级,特勤站信息化集成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应用,视频会议、营区监控等系统完成高清升级改造,实现大队(站)全覆盖。消防救援队伍无人飞行器、轻型卫星移动站和新型单兵智能信息通信装备、主战车车载图像采集终端设备、消防常规通信装备配备率均达100%,多手段、立体化的信息基础设施保障体系基本建成。

第八条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依托酒钢西部重工VR智能体验馆,建成嘉峪关市消防应急科普教育基地。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在市电视台创办播出《聚焦应急管理》栏目。将消防安全纳入公务员培训、普法教育、基础教育、职业培训、学校军训。开设嘉峪关消防微信、微博、抖音、头条等新媒体账号,关注人群超过5万人,全市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升。

第九条 “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仍有短板。乡镇、街道及社区、村组一级消防主体责任还未系统建立,消防安全职责不明确,且消防安全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消防安全网格管理虚化,消防检查、宣传教育没有形成常态化。同时,受新冠疫情和经济转型发展影响,社会单位普遍存在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用火、用电、用气不规范,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通道阻塞等火灾隐患依然存在;

(二)公众消防安全意识还需提升。部分单位及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依然淡薄,自我管理意识差,占用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损坏和关停消防设施的现象时有发生,对火灾的麻痹和侥幸心理还普遍存在,对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防灭火、逃生自救常识匮乏;

(三)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力量薄弱。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和《甘肃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嘉峪关市消防救援支队专职消防员和消防文员缺配较多,整体待遇偏低、身份差异和年龄跨度较大、人员流失比例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全市消防救援事业的发展。在工资待遇方面,嘉峪关市消防文员平均工资为1670元/月/人(含社保),相全省其他各地还有很大差距。专职消防员平均工资为5000元/月/人(含社保),与行政编消防员差距较大,同工不同酬问题依然存在。三镇政府专职队队伍实力和营房装备不能满足灭火救援职能需要,未形成有效战斗力;

(四)消防事业经费投入还需加强。全市消防救援站建设、装备配备等项目经费缺口依然存在,轻型地震救援队、站级抗洪抢险分队、轻型化工灭火救援分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专业队的装备配备还有欠缺,战保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社会化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五)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欠账还未补齐。全市应建市政消火栓729个,实有729个,完好586个,完好率仅为80.38 %,与完好率100%的标准还有较大差距。农村消防专用水源建设未实现全覆盖,三镇市政消火栓建设严重滞后,峪泉镇应建市政消火栓62个,实有9个;文殊镇、新城镇无市政消火栓,仅通过机井等设施改造消防车取水点各11个,不能有效满足农村灭火救援需求;

(六)应急通信保障能力建设还不适应。应急通信装备轻型化、集成化、智能化程度有待提高,高精尖移动通信装备配备率相对不足,复杂环境下的现场信号覆盖还存在盲点,极端条件下通信“突不进去”、信息“传不出来”、灾情“无法汇聚”等实战难题仍未彻底解决;

(七)消防救援信息化建设依然滞后。甘肃省消防救援总队已建成了“智慧消防”“一中心七平台”为基础框架的大数据中心,并要求各地市(州)支队2020年要实现实战指挥平台和“智慧消防”系统实体规范运行。嘉峪关市“智慧消防”平台物联网建设于2019年报请工信局备案通过,需投资经费390万元,但受经费限制,此项工作未能落实。“智慧消防”建设与我市“智慧城市”建设未能有效衔接,未实现与政府、行业部门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第二章  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第十条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授旗训词精神,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和国家队职能定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突出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破解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难题,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能力,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第十一条  总体目标:

(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着力提升现代消防治理水平,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积极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火灾形势持续保持稳定。强化火灾预防,突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夯实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基础,火灾隐患整治精准高效,消防安全环境显著改善;

(二)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到位,“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消防救援工作格局持续巩固,消防救援法治体系逐步健全,消防救援责任体系不断完善;

(三)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匹配升级。消防经费保障机制与城市建设发展相匹配。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与城镇总体规划同步修订、实施,消防队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达标。完成关城消防救援站重建,促进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器材提档升级;

(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加强。聚焦全灾种、大应急职能定位,对标应急救援主力军、国家队新职能,不断完善作战指挥体系,建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狠抓专业化、实战化、基地化训练,提升与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相适应、相匹配的应急救援专业能力;

(五)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加快发展。按照《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持续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推动混编队站完成达标建设,按比例配齐政府专职消防员。全面推进小型消防站、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成体系建设,吸收整合社会(民间)救援力量,构建专兼结合、同频发展、互为补充、同向发力的综合消防救援力量体系。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十二条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完善消防法规制度体系。出台《嘉峪关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嘉峪关市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及消防车通道、电动自行车等一系列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到“十四五”末,全市地方消防法规、政府规章逐步完善,消防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力保障消防救援工作全面、协调发展;  

(二)加强消防工作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把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党委政府消防工作督导考核、警示约谈机制,落实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消防重点难点问题,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责任逐级落实到位;

(三)落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各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督办考核内容,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全部实施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消防救援机构与住建、市场监管、交警等行业部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资源互通工作机制。教育、卫健、文旅、住建、民政、商务、民宗等行业所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示范管理创建,2022年全面达标;

(四)强化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制定消防救援机构与公安机关火灾调查协作规定。推广配备现代化、智能化的火灾事故调查装备,推进现代科技手段在火灾事故调查中的运用。加强火灾延伸调查,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依规依纪追究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完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多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强化警示教育。

第十三条  提升社会消防安全治理水平

(一)加强基层消防组织体系建设。街道、乡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职能,并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所有社区、行政村全部建立集灭、防、宣为一体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消防安全网格力量有效充实,基层消防安全“最后一公里”全面打通。消防救援支队在社区、派出所、行政村派驻消防文员,全面构建“消防监督干部为主、消防文员为辅、消防指战员为补充”的消防监督管理队伍;

(二)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治理。继续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高层建筑火灾防控水平明显提升。深化打通“生命通道”攻坚行动,交警、房产服务中心、城市管理执法局、消防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十四五”期间,工信、公安、住建、市场监管、应急、文旅、消防等部门加强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彩钢板集中连片区域、城乡结合部、农家乐、民宿等小火亡人多发区域的排查整治。以乡镇、社区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全市突出隐患问题基本解决,消防安全形势保持持续稳定;

(三)完善消防安全社会信用机制。建立企业、单位及个人消防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制度,纳入社会整体信用体系,2021年,市级完成信用平台账号申请工作,定期推送消防安全信息。2022年,制定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共享备忘录。“十四五”期间,做好消防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对消防安全违法单位和个人在信用评价、项目核准、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切实通过信用管理,推动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  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一)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依托城市公园、图书馆、电影院、社区村组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规划建设消防宣传教育基础设施。按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指导意见》,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消防文化主题公园或设置消防宣传主题街道。配备一批消防宣传专业装备器材。到“十四五”末,消防宣传基础设施基本满足不同群体的消防宣传培训需求。建成消防队史馆,全面展现全市消防队伍的光辉历程;

(二)推进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十四五”期间,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消防宣传主体责任,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党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干部培训,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实现消防安全教育“五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宣传、网信、精神文明、通信等部门将消防公益宣传纳入到政府行业系统网站、社会公益组织和商业宣传平台,“全方位、多层次”的消防素质教育体系基本建立;

(三)建强各级消防宣传专业队伍。多渠道引进和培养消防宣传人才,充实和壮大宣传队伍,各街道、郊区工委建立专兼职消防宣传队伍。推进消防志愿者活动稳步发展,建立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到“十四五”末,注册消防志愿者人数不少于4000人。以消防专兼职消防宣传队伍为主,消防志愿组织为辅的多种消防宣传力量全面形成。

第十五条  提高灭火应急救援综合能力

(一)推进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升级。建设智能指挥系统,打造智能指挥中心,全面接入政府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健全与智能指挥系统运行相配套的应急响应、分工协作、指挥调度、前后方协同及战后总结等指挥工作机制,推动应急救援和作战指挥模式由“传统经验型”向“科学智能型”和“数据支撑型”转变。建立健全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分级制定大型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石油化工、地震等灾害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和力量调派规程,完善多部门联勤联动、会商研判机制并实体化运行。加强指挥调度人才培养与储备。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全部纳入消防指挥调度体系,实行统一指挥;

(二)加强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按照各类专业队建设标准建强二类高层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地下建筑灭火救援专业队、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地震灾害救援轻型搜救队、抗洪抢险站级分队、支队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救援专业队,配齐专业队人员,配强车辆装备器材,优化作战编程,开展专项训练和联合演练,最大程度满足辖区灾害事故处置能力;持续加大消防救援站专业化建设力度,狠抓专业化、实战化、基地化训练,提升专业救援能力。市消防救援支队定期召开消防救援联席会议,每年组织多部门联合演练不少于2次,消防救援联勤联动机制不断完善,消防救援队伍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持续增强;

(三)发展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十四五期间,城市消防救援站建设、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正规化建设、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总体达标率达到100%。峪泉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并达到《乡镇消防队标准》要求,文殊镇、新城镇按标准建设志愿消防队。街道、社区全面普及微型消防站,社会单位按要求建立志愿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行政编消防员与政府专职消防员按比例配备;

(四)大力实施消防人才培养计划。分岗位建立各类人才库,加大高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培育力度。加强各类优秀指挥人才和专业骨干力量建设,选拔业务骨干参加各类消防救援技术资质认证培训,落实灭火救援专业技术骨干持证上岗制度,各专业救援队实现全员持证上岗。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消防相关专业,为消防救援队伍提供人才培养途径,共同打造队校合作新模式,探索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选送灭火救援、消防监督和火灾事故调查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学习深造,鼓励全体指战员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或大专在读;

(五)加大优抚优待工作力度。建立适应消防救援队伍高风险、高负荷、高压力职业特点的荣誉体系和保障机制。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党委政府功勋荣誉表彰体系,设置消防荣誉勋章、奖章和纪念章,授予“消防员家庭”光荣牌,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慰问消防救援队伍,邀请消防救援队伍功模代表参加办重大庆典活动。逐步提高消防救援队伍各级人员待遇,按规定发放相关津贴补贴;在家属随调、落户、子女入学、交通出行、看病就医、消防员退出安置等方面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待;

(六)完善战勤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消防救援战勤保障联勤联动体系,消防部门与气象、地震、交通、应急、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信息联通机制,与交通部门建立消防救援力量投送机制,与医院、超市和配备大型工程机械的社会单位建立协同机制,加强地震、防疫等灾害应急救援装备器材和物资储备,采取内部保障和地方保障相结合的方式,整合社会资源,提升打大仗、打持久战的综合保障能力。

第十六条  推进消防信息化建设

(一)完善基础通信网络建设。推进消防指挥调度网至应急指挥信息骨干网的接入,逐步通过指挥信息网、无线、公网、移动互联网、VPN等方式,将指挥调度末端延伸至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加强对已迁至电子政务外网的门户网站及各业务系统的升级完善,按需拓宽网络带宽,确保各级单位网络连接畅通。利用应急部门专用370MHz频率资源,推进应急指挥窄带无线通信网建设,保障无线三级组网模式正常运转。实现政府专职消防队指挥信息网接入和企业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通过无线、公网、移动互联网、VPN等方式接入全覆盖;

(二)加快应急通信装备升级。优化应急通信装备配备,按标准配齐卫动中通卫星通信车、北斗有源终端等关键通信装备,开展合成训练演练,实现智能化全感知、可视化全融合和无缝遂行指挥,全面提升“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应急通信保障能力。按照“小型化、轻型化、便携化、智能化”的原则,结合全市队全建设实际,选配一批高精尖通信装备,实现各类通信装备全覆盖;

(三)推动“智慧消防”建设应用。“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内容,完成119智能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推动完成消防救援机构、各行业和社会单位之间数据对接和融合,建成嘉峪关市消防工作大数据平台,实现“雪亮工程”、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交管平台、综合应急平台与消防指挥平台实现初步数据资源交换。到“十四五”末,全面共享“智慧城市”建设成果,实现城市消防安全和应急救援大数据、智能化管理。

第十七条  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快全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按照“城乡统筹、布局合理、突出重点、消除空白”的原则,科学调整、细化落实消防救援站建设规划。完成城市消防站建设、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源建设任务,全市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形成消防水源科学管理长效机制。继续推进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设置的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被违章占用专项整治,保障消防车通行和消防救援实战需求;

(二)推动装备配备提档升级。以装备配备数量与质量“双提升”为目标,针对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特殊火灾扑救需要,重点加强灭火攻坚装备,地震、山岳、交通事故等专业救援队装备配备,推动消防员防护装备提档升级,健全完善“两室一站”功能。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补齐各类常规消防车辆装备,并依据形势任务需求,配备大功率泡沫消防车、高喷车、登高平台消防车等“高精尖专”车辆装备;

(三)健全消防经费保障机制。深入贯彻《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暂行规定》根据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经费保障新要求,制定出台符合本市实际的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将地方消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救援站建设、消防装备更新、消防通信升级、消防宣传普及等所需经费。落实消防指战员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符合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实际的工资待遇保障机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加强组织领导。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年度、有计划落实消防规划项目,要结合实际,把规划目标分年度量化分解并纳入年度消防工作责任目标中,确保年初有任务、年中有检查、年底有考核,消防救援机构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消防规划实施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及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九条  强化经费保障。将实施消防规划的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努力拓宽经费来源渠道,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补资金支持,保证基本支出、应急救援经费及落实消防救援人员新工资待遇经费按标准落实到位,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等建设经费按规划投入到位,政府专职消防队、社区和农村消防工作相关经费足额保障,确保全市消防救援事业全面发展。

第二十条  加强规划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与城市建设“同规划、同建设、同验收、同使用”的要求严格落实消防规划。投资主管部门要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审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同步审查公共消防设施投资计划,并督促落实。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据城乡规划,监督实施并督促落实消防规划要求。其他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消防规划项目实施的监督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消防救援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第二十一条  严格奖惩问责。市政府把消防规划落实情况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务督查事项,并结合年度消防工作检查考核,全面分析评价规划实施效果及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对规划实施进行专项督导,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十四五”末,市政府将对消防规划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综合验收,对规划推动落实到位、消防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