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取消“失联”“空壳”及严重违规经营地方金融组织业务经营资质的公告(第一批)
根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要求,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组织各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全省批准设立的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了“失联”“空壳”及严重违规经营摸底排查、取证,187家地方金融组织符合“失联”“空壳”及严重违规经营情形,且已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官网完成为期30日的名单公示工作,公示期内未收到公示主体及有关方面对公示内容的异议。
现公告取消上述地方金融组织业务经营资质(名单附后),资质取消后不得继续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相关业务,应及时办理注销或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变更工作,变更后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不得出现相关地方金融组织字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业务经营资质的“失联”“空壳”及严重违规经营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第一批).xls
甘肃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1月9日